枣阳市“金兰杯”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第三届文学大赛征稿启事

2019-07-16 14:28 来源: 枣阳文联 移动端访问

枣阳市“金兰杯”

“我和我的祖国”

第三届文学大赛征稿启事

为隆重纪念建国70周年,深刻反映、热情讴歌伟大祖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发展变化,尤其是我市7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,进一步繁荣发展枣阳市文学艺术事业,枣阳市文联、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,近期联合举办枣阳市“金兰杯”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第三届文学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单位

主办单位:枣阳文联、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。

协办单位:湖北汉光酒业有限公司。

二、作品征集

(一)征文时间:2019年7月8日至10月31日。

(二)征文对象:枣阳市文学爱好者(包括枣阳籍在外工作人士)。

(三)征文要求:

1、内容:须紧扣“我和我的祖国”、纪念建国70周年、讴歌枣阳行进历程这一主题,反映枣阳市委市政府和全市百万人民在改革开放、更高层次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中“参与、创造、见证、受益”的经历和感受,讴歌砥砺奋进中的枣阳新故事、新面貌、新情怀。

2、体裁: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纪实文学均可。小说20000字以下;散文、纪实文学800—10000字;诗歌单首不能超过50行,组诗不能超过150行。

3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,严禁抄袭,文责自负。

4、参赛稿件不得另投他用,一经发现,不计入奖项。

5、投稿地址:枣阳市“金兰杯”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第三届文学大赛投稿专用邮箱zywxds2017@163.com。请以Word附件的形式发送,切勿重复多投。

6、参赛作品必须在收件箱标题注明:枣阳市“金兰杯”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第三届文学大赛参赛作品,并注明作品体裁,正文下方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和手机号码。

(四)本届大赛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。

三、奖项设置

征文设:

一等奖2名,每篇奖1500元;

二等奖5名,每篇奖800元;

三等奖10名,每篇奖300元。

获奖征文在《枣花》杂志及《白水文艺》微信公众号刊发,不再另行支付稿酬。

四、评选办法及其他事项

(一)征文评选办法:

1、所有符合作品征集规则的征文一律编号并去掉姓名、单位、手机号码等反映作者身份的信息;

2、评委由枣阳市知名作家、诗人组成,每个评委分别在获奖名额内评出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作品,然后组委会按得票高低及各等次获奖名额确定初步获奖名单;

3、组委会将初步获奖名单征求襄阳市知名作家、诗人意见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;

4、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,同一作者若有多篇作品获奖只取最高奖项作品;

5、最终奖项名额可根据作品数量、质量适当增减或空缺。

(二)枣阳《白水文艺》微信公众号(baishuiwenyi)第一时间发布本届大赛进展信息,请广大文学爱好者予以关注。

大赛咨询电话:15671289712

联系人:卫小慢

枣阳市“金兰杯” 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第三届文学大赛组委会

2019年7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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