岐山县文化馆:“根在岐山”征文启事

2019-07-14 12:06 来源: 岐山县文化馆 移动端访问

“根在岐山”征文启事

无论坚守本土,还是离乡背井或身处天涯海角,家永远在我们心中。我们忘不了生我的家乡,忘不了养我的爹娘,忘不了童年的伙伴,忘不了故乡的炊烟,忘不了家乡的一草一木……那么,请把您的离愁别绪、甜美回忆,或者故乡的人文风情、兴替变迁、名人轶事等恋乡之情倾诉出来吧!岐山,是周文化的源头;岐山,更是我们生命之树扎根的故土。

为认真贯彻岐山县委全委会和县人代会精神,落实吴维强县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打造岐山文化精品、提升岐山文化软实力的指示,从5月25日起,岐山作家微信公众平台联合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、岐山县文化馆举办为期3个月的“根在岐山(写岐山)”大型征文活动,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七十周年。

一、主 办:

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

承 办:

岐山县文化馆

岐山作家微信公众平台

岐山洪霖微信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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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:征文要求:

1、以乡情、乡愁、乡恋为主线,抒发浓郁的爱岐山、写岐山、祝福岐山发展繁荣的情怀,内容紧紧围绕岐山展开,且积极向上,具有鼓舞人们热爱岐山、建设岐山的正能量;从不同的角度、多个侧面抒写与岐山有关的故事,歌颂岐山的田园风光和建设成就。作品要求真实感人,以小见大,弘扬真善美。

2、体裁主要以散文为主,兼顾诗歌;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,诗歌控制在50行以内。

3、每位参赛者限投不超过三篇,要求原创首发。

二、征文评奖:

征文截稿后,邀请县内外作家、编辑等组成评审委员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奖。

三、奖项设置:

一等奖2—3名,奖金1000元+获奖证书;

二等奖3—5名, 奖金500元+获奖证书;

三等奖5—8名,奖金300元+获奖证书。

优秀奖若干名,颁发证书。

征文评奖视投稿情况设荣誉奖若干名,颁发证书。

四、投稿方式:

1、参赛作品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:737450991@qq.com,谢绝纸质来稿。邮件注明:“根在岐山”征文大赛+作品名+作者姓名,参赛作者请在参赛文稿后附作者简介、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
2、征文从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截稿。

3、在庆祝建国70周年大会(或文艺晚会)上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。

五、参赛须知

1、稿件严禁抄袭;投稿署名应为合法著作权人,来稿一经参赛,即视为作者已将作品使用、编辑、修改等权利合法授权本组委会,并允许组委会以多种形式在岐山作家微信公众平台、岐山洪霖、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发表,且不另付稿酬,否则勿投。

2、如果发生抄袭、拼凑、段落照搬等相关争议或侵权,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。主办方若由此承担责任,有权向参赛者进行全额追偿。

3、组委会不接收在其他网络平台发表过的文章。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。

4、本次征文不收参赛费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
5、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。

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

岐山县文化馆

岐山作家微信公众平台

2019.5.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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